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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4章 她怎么可能生得出这么好看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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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如烟这个傻子自从多年前走丢进山,脱离她养父母家庭,后面再出现,好像也还念着养父母的情分,并没有对他们下狠手。

    至少他们就没怎么被狼吓过。

    何况她养父丁志刚,其实是他亲堂弟,同一个爷爷的那种。

    丁志刚还有个妹妹,丁志红,就是她当年抱着柳如烟回来的,让她大哥将这孩子收养在膝下。

    他当时作为村长对这事一清二楚。

    因为当时丁志刚老娘对这个未婚先孕的女儿又打又骂的,最后为了不让人看笑话,还是让儿子收养了这个孩子。

    甚至上户口时,还不让孩子跟他们家姓。

    直接取了一个据说是孩子父亲的姓。

    柳。

    其他更多情况,他就不清楚了。

    毕竟是家事,他这个村长也不好太八怪。

    让他媳妇过去问,当丁志刚他娘可是村里出了名泼妇,而且早年两家有过矛盾,他们曾经争过一块祖传的宅基地,当时闹得不可开交。

    最后当然是他们家赢了。

    毕竟他爹可是族长,他又是村长,他还有五个兄弟,还争不过只有一个妹妹的堂弟?

    何况这个堂弟不学无术,他爹也是远比不上自己父亲。

    全家全出息的,只有一个京市工作的妹妹。

    所以丁志红是他们全家的骄傲,每个月都寄工资回来。

    在那个炮火纷飞的年代,每个月有钱回来,全村也是头一份。

    后来这个妹妹抱着个娃回来,丁志刚家里的天都要塌了。

    丁志红任由家人如何逼问打骂,都不愿意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最后只说了孩子父亲的姓。

    只有一个姓,那还怎么找?

    京市那么大,他们又是这辈子没出过远门的人,就连坐火车都不会。

    何况火车票也贵,几块到十几块,他们一听就心疼,哪里舍得出。

    那就只好咬牙养了这个娃。

    这事之后,丁志红在村里的名声一落千丈。

    不过她不在意,因为她不嫁村里人,把孩子留下后,转身就离开,再次去了京市。

    然后就是多年没有回来过。

    前几年还好,依旧一如既往的寄钱,后面就连钱也不寄了。

    丁志刚他们是什么人,前面每个月有钱收,他们自然能给那个孩子一口饭吃。

    后面没钱了,自然让她去山里打柴,洗衣服。

    三岁的孩子,大冬天洗衣服就掉河里。

    还是他们家邻居救起来的。

    然后就发了一场高烧。

    当时整个人都烧红了。

    丁志刚一家将人扔到柴房,就让她自生自灭。

    当时邻居看不下去,给喂了药。

    柳如烟才活下来,不仅忘了所有人和事,还傻了。

    傻了也依旧要去打柴。

    洗衣服倒是免了。

    毕竟很多人知道小傻子是怎么傻的,村里话题度好几年都在讨论这事。

    一旦柳如烟出现在村里的洗衣服的小河旁边,他们又开始说她掉河里的事。

    这事都传出十乡八里了。

    在丁家村还好,其他村的,只要他出现,他就会被指指点点。

    去县城买点东西,也被隔壁村的婶子骂他不是人。

    所以干脆不让柳如烟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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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丁志刚在和别人喝酒时喝大后,曾经说过,他就是故意让妹妹的女儿去深山打柴的。

    因为深山有狼。

    他希望这个拖油瓶可以被狼叼走,一了百了。

    谁让她母亲不给钱了呢。

    全世界的人都说他不是人,可是他妹丁志红直接扔给他不管,也不给钱,她就是人了?

    丁成家看了眼柳如烟,现在他总算知道当年丁志红不管柳如烟的原因了。

    因为她根本就不是亲生的。

    丁志红好狠的一个女人,将自己亲生女儿和别人的女儿调换。

    让自己的女儿过上好日子。

    他就说丁志红当年就算是全村最好看的姑娘,比起没毁容前的柳如烟,那也差远了。

    她怎么可能生得出这么好看的女儿。

    感情是人家京市大户人家的千金。

    这时丁志刚脚步匆匆走过来,看到丁家宝被扇倒在地,对着柳如烟怒吼,“柳如烟,住手!”

    柳如烟都没有回头,闻言得但没停,还反手又给丁家宝一个大逼兜。

    他另外一边脸瞬间就红了。

    丁家宝好几秒才缓过来,对着两个六十出头的人喊:“爸妈,你们终于来了。柳如烟这个小傻子她疯了一样打我,呜呜呜,快救我。”

    柳如烟扇了丁家宝两巴掌,丁家宝比她大三岁。

    他以前尝试过欺负原主,和原主打架。

    但他打不过原主,被打哭后,就跑去告状。

    之后就没敢和原主动手了。

    原主就算营养不良,力气还是比一般的孩子大得多的。

    丁家宝欺软怕硬,又怂又贱。

    他不敢动手,就嘴巴逼逼赖赖。

    原主烧坏脑子,听不懂又懒得听,反而没什么伤害。

    所以他其实对原主伤害不大。

    暂时就先扇两巴掌。

    就当之前那些仇的利息。

    最可恶的是原主养父母,让三岁的原主冬天洗衣服和去深山打柴。

    安的什么心,她用脚指头想也知道。

    从原主的记忆中,三岁之前几乎没有。

    三岁之后,就是每天到山里打柴。

    原主傻乎乎地跑去深山,因为山中外层的柴火,早就被捡个一干二净。

    所以她只能到更深的山里找。

    所幸原主大概是天生属木,这种体质极其适合在这种植物多的地方,一般人野兽还不容易发现她。

    当狼这种细心的给发现了。

    也是原主运气好,发现她的是一只母狼。

    还是哺乳期母性爆棚的带崽子的母狼。

    它接纳了这个人类的幼崽,还让她和自己崽子一样,喝她的奶。

    所以原主能活着,甚至和狼相处融洽,完全是因为头狼就是当初被她推出一边,抢奶失败的那只可怜狼崽。

    在柳如烟来之前,它可是这一窝最强壮的狼崽。

    胖乎乎的,四只腿也比其他崽子要粗一圈。

    从来喝奶只有它挤开其他兄弟姐妹的份。

    自从柳如烟来了之后,每次喝奶,它才喝一口,就被人抓住尾巴倒提起来。

    它是真没招了。

    它娘给它找个什么可怕的东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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