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捏着那封牛皮纸信封站在院门口有点发呆,自已在大西北应该没啥朋友吧,怎么会有信?
而且有信件应该也是快递到红星轧钢厂吧,怎么写到小汤胡同47号这个地址呢?
路灯的光昏昏沉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信封上投下斑驳的影子,让林默有点心慌。
他回头望了眼院里,张兰正和路新月一起收拾晚饭的碗筷,搪瓷碗碰撞的声音清脆。
雯雯趴在石桌上,手里攥着个布娃娃,小嘴里咿咿呀呀地哼着不成调的儿歌,笑声软乎乎的,裹着深秋夜晚的暖意。
可林默心里却莫名泛起股凉,他在四九城认识的人里,没几个在西北,
更没人会突然给他寄信,尤其是这种连寄信人地址都没留的信。
刘解放倒是在大西北,也不至于直接给自已写信,除非他有不好的事了,怕路新月知道,才会写信给自已。
想到这里,林默有点担心起来。
和李大爷说了一声,然后直接回到正屋。
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折叠整齐的毛边纸,纸角沾着点干硬的泥土,像是从哪个漏风的土坯房里找出来的,边缘还被虫蛀了几个小窟窿。
展开信纸,娟秀的字迹扑面而来,笔锋带着点用力过度的划痕,有些笔画甚至把纸戳出了细孔,显然是用劣质钢笔写的。
墨水时浓时淡,想来是墨水瓶快空了,兑水稀释过。开头第一句就让林默的呼吸顿了顿。“林默哥,见字如面,我是何雨水。”
何雨水?他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她。
上次见她还是几个月前,因为很多新来的邻居要吃她的绝户,她走投无路了来找的自已。
自已就是帮她报警和找了妇联而已,然后自然有人处理。
走以前倒是来找过自已,还给张兰拿了小礼物。
再后来就是听说她去了大西北那边的什么地方,具体哪个地方没人知道,从那以后就断了音讯。
林默对于何雨水的认知还是停留在那个被何大清收养的童养媳这个记忆里,实在没想到她会给自已写信。
还是没有地址的信。
林默握着信纸的手指不自觉收紧,纸边硌得掌心发疼,他继续往下读。
何雨水在信里说,她现在在一所小学里当语文老师,毕竟她高中毕业,在这个年代,怎么都也算知识分子。
她现在住的是一间学校和街道协调的土坯砌的小房子。
屋顶铺着茅草,冬天漏风,夜里能听见风刮过茅草的呜呜声,裹着两床打补丁的薄被都冻得睡不着,早上起来脸盆里的水都结了冰。
然后又絮絮叨叨的写了不少,基本都是那边的风土人情,也有一些那边的情况。
看到这个,林默有点发懵,和自已说这些做什么?
难道是她在那边没有什么朋友,所以找自已倾诉?
“这边粮食定量少,每天就两顿稀粥,里面掺着苦苦的野菜,偶尔能分到一个烤土豆,就算改善伙食了。”
何雨水又开始说她的伙食。
把林默看的彻底懵逼了,你要是说你吃不饱,想和我求助,那也没问题,毕竟也算认识,可是你给老子留个地址啊。
多多少少我给你邮寄一些也没问题,可是你这地址都没有,全是废话,实在搞不懂。
林默耐着性子继续往下看。
她硬扛了半个月才好,瘦了整整十斤,连以前的衣服都穿不住了。
“不过看着孩子们学会写自已的名字,拿着满分的作业本跟我笑,就觉得这些苦都值了。”
林默心里泛着酸,何雨水以前在四九城也是娇生惯养的。
何大清是娄氏轧钢厂的厨子,家里条件不算差,哪吃过这种苦。直到何大清和白寡妇跑了。
只是吃了几年的苦,然后何雨柱立起来以后,她的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
现在跑大西北吃沙子去了。
可接下来的内容,却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像是冻住了,何雨水的字迹突然变得潦草,墨水浓得发黑,显然是写的时候手在抖。
“林默哥,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你一定要小心。
上个月我们学校的书记去教育局开会,回来跟我们说,附近的劳改农场出了事,有个劳改犯杀了两个犯人,越狱跑了。
我们这边把消息封得很严,不让传到外地去,怕影响不好,可现在学校这边到处都在贴通缉令,说他可能往四九城方向跑了,他的名字是贾东旭。”
贾东旭吗?
看到这个名字,林默有点傻眼了,这都快被他忘了的名字好不好,怎么又成了杀人犯了?
还尼玛越狱?这是那个软弱的贾东旭干得出来的事吗?
又杀了人?还是两个?
这个贾东旭真的让自已刮目相看啊,以前要是这么有尿性,早就混出来了,何必觊觎自家的工位呢。
最后,何雨水加了段小字,写得挤挤挨挨,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小心小心在小心,贾东旭估计现在红了眼,有可能回四九城找林默报复。
林默把信纸叠了又叠,塞进储物空间。
开始闭目沉思。
贾东旭越狱了?他当初听说贾东旭被判了十五年,发配到大西北的劳改农场,还以为这人这辈子都出不来了。
大西北的劳改农场有多苦,他听厂里的老工人说过,冬天零下三十多度,夏天沙漠里能把人烤化,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饿肚子是常事,没几个人能熬得住,更别说越狱了。
可何雨水的信说得真切,连通缉令的事都提了,肯定不是假的。
他靠在椅子上,脑子里飞速转着。
贾东旭恨他,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毕竟当初一切的开始都是从林父林母牺牲后,禽兽们算计自家工位开始的。
虽然错误都是禽兽们的,可是他们不会那么想,他们怎么可能错。
如果林默老实的把工位交出来,让众禽兽吸血,不就没有后面的事了吗?
抛开事实不谈,一切都是林默的错。
而且后来贾东旭被开除,也和林默有不小的关系,要是不被开除,他就不会打秦淮如,不打秦淮如,就不会一尸两命,所以说一切的一切都是林默的错。
贾东旭脱困,找林默报仇是板上钉钉的事,只是什么时候来,用什么方式报仇,林默暂时想不到。
毕竟一个正常人不会想清楚禽兽的思维的。
自已倒没什么,不管是贾东旭用什么手段林默都有信心应付。
随着内力的全部液化,林默感觉自已在不是人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林默试过用家里菜刀砍自已,自已毫发无伤,现在看到储物空间里的枪,林默偶尔都有一种给自已一枪看看能不能扛住的冲动。
林默自身没问题,可张兰不一样,她性子软,胆子小,上次被龙家几口人抓就留下了阴影,要是真遇到贾东旭,肯定会吓坏。
幸好现在张兰每天跟他一起上下班,白天在仓库有老李和其他同事看着,晚上一起回家,路上也能照应,暂时应该没什么事。
“当家的,想啥呢,半天没动静了。”
张兰的声音从院里传来,手里还端着个搪瓷杯,里面盛着温热的玉米粥。
林默回过神,赶紧把脸上的神色压下去,笑着赶紧出门。
“没什么,就是考虑一个处方如何配伍,琢磨了半天,没啥事。”
“没事就好,谁的信啊?”
张兰有点好奇,她嫁过来也有快两年了,从来没见过有人给林默写信,所以就好奇的问问。
“嗯,是何雨水”。
林默没有瞒着,直接告诉了张兰。
“何雨水?你以前那个邻居吧,我记得我还见过她?”
“嗯,是的,她现在大西北做老师,没啥朋友,所以写信给我”。
张兰把搪瓷杯递给他。
“挺可怜不是件的,一个小姑娘去了大西北那个地方。”
林默接过杯子,喝了口玉米粥,暖意顺着喉咙往下淌,却没驱散心里的慌乱。
他不想让张兰担心,只能岔开话题:“对了,礼拜天我们去买车子,郝叔已经和那边打招呼了,到时候上下班我驮着你。”
张兰笑了:“好啊,有自行车就方便多了,上下班速度快,还不用每天那么累。”
她没再多问,直接吃饭,雯雯已经困了,靠在路新月怀里打哈欠,路新月正帮她脱外套,准备哄她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林默格外小心。
上班路上,他把内力运转,随时感知四周,怕有陌生的身影跟着,到了厂里,他跟郝科长提了句,让保卫科多留意门口的陌生人。
下班时,他特意绕了条人多的路,还让张兰走在他内侧,尽量远离胡同里偏僻的角落。
张兰看出他不对劲,问了几次,他都只说是厂里最近要搞安全检查,事情多,别放心上。
而此时的四九城南城,一个穿着破烂棉袄的男人正蜷缩在菜市场的墙角,手里捧着半个要来的窝窝头,狼吞虎咽地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