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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7章 真正的一去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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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养得差不多之后,周秋白再次踏入了万金坊的大门。

    站在门口,他抬头欣赏那块金光闪闪的招牌,嘴角不由自主地扬起一抹笑意。

    上一次来这里,他几乎把裤衩都输掉。

    不过今天可不一样了!

    今天,他可是带着“报仇”的决心而来。

    “哎哟,周公子!”

    刚踏进门口,迎面就撞上了一个富态的身影。

    他拱手行礼,语气里透着恰到好处的热情:“许久未见,公子的风采更加出众啊!”

    周秋白回以礼节:“二爷过奖了。”

    二爷上下打量着他,啧啧称奇:“上次公子来,我还只觉得是个有些本事的天才少年。如今再看,真是我眼拙了。”

    这番话说得真心实意。

    二爷自认为有识人之能,但眼前的年轻人,短短时日竟传出以魂宗修为斩杀魂圣的战绩。

    这种妖孽般的天赋,恐怕在整个斗罗大陆也难寻第二个。

    两个半大的小子,连魂王都不到,却硬生生砍死了一个魂圣。

    这战绩,绝非一般人能够取得。

    周秋白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侥幸而已。”

    “侥幸?”二爷摇了摇头,脸上的肉跟着一抖一抖,“公子这话说得太谦虚了。魂圣和魂宗之间可是整整差了三个大境界,这可不是侥幸能解释的。”

    说着,他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公子,请里面坐。今儿个您随便玩,所有开销都算我的。”

    周秋白的眼睛一亮:“二爷这是要请客?”

    “那是自然!”二爷一挥手,豪爽得很,“这点钱财算什么,今儿个我开心!”

    他当然开心。

    结交一个潜力无限的年轻强者,花点钱算不了什么。

    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二爷比谁都明白,什么钱可以拿,什么钱不该拿。

    像周秋白这样的人,只有交好,绝不能得罪。

    即使知道这小子手里揣着七千多万金魂币,二爷也没半点眼红。

    钱财是死的,而人是活的,这个道理,他二十岁的时候就懂了。

    “既然二爷这么说了,”周秋白露出一口白牙,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话说得时不时透着几分调皮,显然是想故意占点便宜。

    二爷见状,笑容僵了僵。

    说是这么说,但肉痛也是真的。

    万金坊一天的流水虽然不少,可这位主儿要是真放开手脚,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不过话都说出口了,他也不好反悔。

    “公子尽管玩。”二爷咬牙笑道,“我说话算话。”

    “二爷大气!”周秋白竖起大拇指,一脸真诚,“那我今天一定要多赢点,绝不能辜负二爷的好意。”

    二爷的嘴角微微抽动,这小子,真是不客气啊!

    旁边的小厮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二爷瞪了他一眼,转头看向周秋白,忽然也笑了:“公子这是专门来宰我的?”

    “哪儿能啊!”周秋白一脸无辜,“是二爷自己说要请客的。”

    “得,算我多嘴。”二爷摇头失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我亲自给公子开个雅间。”

    两人一前一后往里走,穿过那金碧辉煌的大堂。

    周秋白随口问道:“最近坊里有什么热闹事?”

    二爷眼睛一转,压低声音:“还真有一件。昨儿个晚上,武魂殿的人来了。”

    “哦?”周秋白脚步微顿,“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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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儿是赌坊,还能做什么?”二爷笑了笑,“输了三百多万,拍屁股走人。”

    周秋白失笑:“武魂殿也这么大方?”

    “大方?”二爷嗤了一声,“那是他们想查一个人。输了钱,正好有借口留下来调查。”

    周秋白差点忘了,万金坊除了是赌坊之外,还可以是情报交易场所。

    “查谁?”

    二爷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查一个杀了他们魂圣的年轻人。”

    周秋白面色不变,继续往前走:“查到了吗?”

    “查到了。”二爷跟上他的步伐,“不过那人背景大得很,武魂殿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顿了顿,补充道:“所以他们就只能在这儿赌钱了。”

    周秋白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两人上了二楼,进了间雅间。

    二爷亲自给他倒了杯茶:“公子今天想玩点什么?”

    周秋白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是好茶,入口甘甜,回味悠长。他放下杯子,笑道:“二爷推荐的,我都行。”

    “那~”二爷想了想,“不如先玩几把骰子热热身?”

    “成。”

    二爷拍了拍手,立刻有小厮端上骰盅和筹码。

    二爷拿起一枚筹码在手里把玩,忽然问:“都说白衣不归从不分离,这白衣在,不归去哪了?”

    “他在练枪。”周秋白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这家伙,伤刚好就闲不住。”

    “年轻人嘛,有冲劲是好事。”二爷笑道,“来,公子先手。”

    与此同时,在客栈后院。

    杨孤云手握不归枪,站在院子中央。

    枪尖在光线下泛着幽冷的光泽,枪身上的血纹仿佛凝固的血液,透出一股肃杀之气。

    他闭着眼睛,静止不动。

    脑海中,枪法的第二式舍身已经烂熟于心,但这还不够。

    他需要第三式。

    枪出无回,生死不归。

    他思索了很久,却始终无法将其具象化为真正的枪招。

    不是威力不足,而是……

    他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差的是什么?

    杨孤云睁开眼睛,枪尖斜指地面。

    他深吸一口气,体内魂力开始运转。

    出枪。

    一枪刺出,但到了半途,他突然收力,枪身猛地一震,空气中炸开一圈肉眼可见的涟漪。

    紧接着,力量灌注枪身,枪尖前方的空气仿佛被撕裂,发出尖锐的啸声。

    然后,他停住了。

    不对。

    这一枪太满了。

    无归应该是决绝的,是不留后路的,但它不应该是蛮横的。

    真正的决绝,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也要纵身一跃。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所有力量都堆砌在一起,变成一记蛮力攻击。

    杨孤云皱起眉头,收枪而立。

    他想起周秋白曾说过的一句话:“剑法也好,枪法也罢,最高明的境界不是有多强,而是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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