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根的床並不舒服。
那是一张硬邦邦的木板床,单薄的木板松垮垮地卡在架子上,罗根一翻身,就会冒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更別提在房间里跑跳的老鼠引发的动静,如果放在前世,罗根不可能在这睡得著。
但他睡得很沉。
甚至连梦都没有做一个。
这是他觉醒记忆后的第一个安稳觉。在这之前,他的神经一直都是紧绷著的,上下牙齿总是死死咬住,没有一点放鬆。
毕竟一入睡,父亲,风雪,巨龙就出现在他的梦里。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满是灰尘的窗户照进来时,罗根睁开了眼。他的手本能地摸向枕头下的剑柄,几秒钟后,紧绷的肌肉才慢慢放鬆下来。
他还活著。在溪木镇。
在酒馆里美美地吃了一顿早餐,罗根又来到了冒险者公会。
这里还是那么嘈杂,各色冒险者在不断叫喊著,罗根並没有像昨天一样直接前往公告栏。
他要找个小队,接取报酬更丰厚的任务。
和他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毕竟单干的独行侠一般实力有限,赚不了大钱,且往往死的最快。
所以大多数人都想找个靠谱的临时队伍,而小队也希望能够找到靠谱的临时队友。而若是双方都比较满意,甚至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正式的小队队员。
罗根在人群中进进出出,目光扫过一个个吆喝的小团体。
“狂暴猿討伐任务,缺个不怕死的盾卫!必须掌握一个战技!报酬优厚!”
“恐狼討伐任务,缺个会法术的大爷!哪怕只会火焰箭也行!”
这些都是招募资深冒险者的队伍,可以看到吆喝的队长们都装备精良,浑身散发著危险的气息,他们不可能看罗根一眼。
不过罗根还是发现了一个小队。
公告栏旁边站著三个身影,其中两个较矮的身影罗根看起来很眼熟。
当先的是一个矮人。他穿著一身修补多次的锁子甲,满脸的大鬍子像是纠结的钢丝,里面还沾著昨晚的啤酒沫。
他正抱著粗壮的手臂,一脸不耐烦地瞪著围观的冒险者们。
在他身后,站著两个明显稚嫩得多的年轻人。
一个是年轻的矮人,应该是老矮人的亲戚。他穿著一件崭新的皮甲,手里紧紧攥著一面小圆盾,眼神却躲躲闪闪的,有些紧张。
另一个是人类少女,蓬鬆的褐色长髮搭在肩上,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著健康的光泽。她背著一张几乎和她一样高的长弓,哪怕隔著几米,罗根也能看到她手臂上那流畅紧实的肌肉线条。
这是个真傢伙,不是娇滴滴的花瓶。
这两个矮人应该就是昨晚在酒馆里遇见的那两位。
“就没一个带种的吗!”
大鬍子矮人咆哮著,唾沫星子喷得前面的冒险者连连后退,“我们要去的是赫卡托斯山脉外围,不是去他妈后花园野餐!你那细胳膊细腿连我的卵蛋都举不起来,还想去砍哥布林”
那个冒险者红著脸溜走了。
哥布林罗根看了看大鬍子矮人,看起来是一个资深冒险者。
一个老兵,带著两个新人。这种配置的队伍实力一般,但也很合適。毕竟討伐哥布林对於罗根来说也不是很难的任务。
就这个了。
“还缺人吗”
大鬍子矮人转过头,浓眉下的眼睛上下打量了罗根一番,罗根面不改色。
视线不出所料在破皮甲,长剑上停留了好一会。
“哈!”大鬍子矮人发出一声短促的嗤笑,“又来一个不自量力的小子。你看上去比上一个结实点,但你这穿的.....怎么你打算用它给哥布林擦屁股”
旁边的年轻矮人有些尷尬地拉了拉大鬍子的衣角,似乎觉得太伤人了。
那个背著弓的少女则好奇地探出头,打量著罗根的金髮。
“没关係,大概率用不到它,”罗根没有生气,只是拍了拍皮甲,“我有战技。”
这两个字倒是让大鬍子矮人的笑音效卡在了喉咙里。
毕竟在这个世界,会挥剑的人满大街都是,但会战技的可不多。战技,是区分炮灰和职业者的门槛,是魔力与血肉之躯结合的產物,是凡人触碰超凡的第一步。
哪怕大鬍子矮人这样的老手,至今也不过掌握了三个战技。
“战技”大鬍子矮人的眼神变了,“嘴上说说谁都会。”
他一边说著,一边毫无徵兆地伸出手,抓住了罗根的右手。
他的手掌像把铁钳,力道大的惊人。
他粗暴地翻开了罗根的手掌,大拇指用力在罗根的虎口和指根处搓了搓。
那里有一层厚厚的老茧,那是罗根前身练了十六年剑术留下的痕跡,也是他从父亲那学习战技的证明。
可惜过去的他天赋一般,只学会了一个战技。
大鬍子矮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眼神里的轻视消退了几分,毕竟嘴巴可以骗人,但身体是骗不了人的。只有真正成千上万次挥剑的人才会长出这样的手。
“既然会战技,怎么混成这样”大鬍子矮人鬆开了手,疑惑地拍了拍罗根的肩膀。
“因为我是北边逃难过来的,”罗根收回手,指了指自己的头髮,“路上钱都掉光了,只剩下一条命和这门手艺了。”
大鬍子矮人沉默了一会,接受了这个解释。
毕竟最近,金髮的北诺德兰难民的確不少,但像他这样有本事的可不多。
“哥布林耳朵归杀的人,战利品的话按团队贡献进行分配,没问题吧”
“成交。”
这时,一个软糯的声音从旁边插入进来。
“我也加入。”
罗根和大鬍子矮人同时转头。
一个身披灰袍的身影不知何时站在了公告栏的阴影里。
来得毫无声息。
斗篷下露出半边俏脸,依旧带著面罩,但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让罗根瞬间认出了她。
是昨天那个想和自己接同一个任务的少女。
“游荡者。”
少女惜字如金,声音透过面罩显得有些闷,但听起来让人耳根发痒,很舒服,“我会潜行,能拆陷阱,能探路,也能开锁。”
大鬍子矮人挑了挑眉:“嚯,口气不小,但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吹牛”
少女没有说话。
她只是抬起手,掌心一翻。
一枚铜质的菸斗出现在她修长的手指间。那是大鬍子矮人掛在腰带上的宝贝,不知什么时候被她摘了下来。
大鬍子矮人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脸色一变,隨后爆发一阵大笑。
“好!好身手!”他用力拍著大腿,“老子就喜欢有本事的人!总比只会吹牛的软脚虾强!你过关!”
少女隨手將菸斗拋回矮人,同时蓝色的眼睛在罗根身上停留了片刻。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像昨天一样瞪罗根,只是点点头,隨后移开了视线。
罗根也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点头。
这样就好。毕竟大家都只是为了钱。前世的职场经验让罗根更喜欢冰冷冷的合作关係,而不是虚偽的热情。
这样反而让他觉得更安全。
“既然人齐了,那就別磨蹭了!”
大鬍子矮人像个將军一样朝眾人挥了挥手。
“听好了,这次的目標是溪木镇北面,赫卡托斯山脉山口的那窝哥布林。这群绿皮崽子比发情的老鼠还能生,已经抢了好几个商队。我们的任务就是清理它们的营地,顺便看看能不看捞点油水。”
他拍了拍胸脯,锁甲哗哗作响。
“老子叫索林,这支小队的队长,虽然还不是职业者,但这把斧头砍过的脑袋比你们吃过的盐都多,不想死就好好听我的话!”
他指了指身后那个放不开的年轻矮人。
“这是我侄子,巴伦。是个还在学习怎么不尿裤子的盾卫。”
“舅舅!”巴伦涨红了脸,小声抗议道。
“这是帕帕,”索林又指了指那个健美的少女,“一个除了射箭和傻乐什么都不会的丫头。”
“喂!大叔!我都听见啦!”帕帕不满地挥了挥拳头,“我还会做饭呢!”
“如果你管把肉烤成木炭叫做饭的话。”索林翻了个白眼。
这是个充满活力的队伍,看来路上应该不会无聊了。